“法官,我欠吴某的钱已经打到法院账户,能不能把我的限高、失信名单取消掉?”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蒋某的电话。
2017年3月,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吴某借款4万元。借款到期后,吴某多次催要,蒋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偿还。无奈之下,吴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蒋某表示愿意在2018年5月底一次性偿还借款4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蒋某又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偿还,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刚进入执行程序,便遇到问题。执行干警找不到被执行人蒋某,就连送达的法律文书也被拒收。执行干警随即对蒋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多次到其所在社区走访,经了解蒋某常年在外务工,已经几年未归。在穷尽所有措施后,执行干警依法将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作出限制高消费措施。不久,蒋某便主动打电话给执行干警,原来蒋某因限高失信黑名单找不到稳定的工作,也无法乘坐高铁、飞机,他表示愿意凑钱履行全部义务。最终,蒋某将4万元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