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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配合联动促执行 “黑财清底”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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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怀宇  发布时间:2020-07-09 15:28: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执行到位金额达780余万元。

平江法院审结的唐某、余某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被告人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岳阳中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唐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7.55万元,被告人余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告人唐某、余某未主动履行,平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案件移送执行局执行。执行立案后,恰逢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无法送达相关执行文书,造成财产处置程序无法启动。

鉴于这一特殊情况,平江法院执行局通过沟通协作机制,及时与侦查机关对接协调,在不违反防疫规定的情况下,执行法官通过视频会见的方式与两被告人进行了沟通。两被告人积极配合,均表示要求由其家属代为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将两被告人的意见转告其家属后,其家属在一周内将应缴纳的罚金和没收的违法所得交至法院指定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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