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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销售冒牌洗发水  女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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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晓燕  发布时间:2020-07-20 17:32: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9年年初,徐某丈夫(在逃)与徐某商议准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某牌洗发水获利。在2019年7月至10月期间,徐某分三次共灌装假冒某牌洗发水1400箱(36瓶/每箱),运输到河北省某市进行非法销售。同年11月16日,徐某及其丈夫在装货上车准备将冒牌洗发水运往辽宁省某市进行销售时,被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2019年11月21日,华容县公安局将查获的878箱31608瓶假冒某牌洗发水依法予以扣押。

经某牌注册商标所有人某有限公司鉴定后确认:被告人徐某所灌装的洗发水商标为假冒注册商标某牌之产品。经华容县价格认证监测中心价格认定,该洗发水市场价格为90元/瓶,被查获的878箱31608瓶假冒洗发水涉案金额为284.47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伙同他人未经某牌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即洗发水上使用与某牌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销售假冒某牌注册商标的洗发水,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共同犯罪中,徐某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但其作用明显小于其他共同犯罪人员。被告人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被告人徐某有较好的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依法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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