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拳脚相加,法治社会却容不得此等“江湖做派”。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单某故意伤害一案,并以被告人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9年2月,在平江县浯口镇晏家村一群众家中,单某与被害人邱某等多人以利用扑克牌“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在赌博过程中,单某与邱某因赌资问题而发生口角纠纷,盛怒之下单某用手打了邱某脸部一拳,并将邱某推撞在门上致其摔倒在地,致邱某受伤。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邱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单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单某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邱某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请求对单某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单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单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单某家属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