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7月22日至24日,被告人张某玲等45人及被告单位郑州好聚点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滨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玲等45人及被告单位郑州好聚点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滨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设计名为QL量化券商平台(后改名为QCMG、YTB-X平台)作为传销平台,以提供虚假的外汇交易服务为名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共注册有效会员16万余个,按照推荐与被推荐的顺序,以太阳射线模式形成33层金字塔状层级关系,骗取会员门槛费、购买外汇券资金共计人民币33.17亿余元,其中收取会员线上充值款6.36亿余元,收取注册金及线下购券款26.8亿余元,平台向会员支付15.29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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