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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法院开庭审理梅焱、王岭军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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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临湘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7-27 09:21:51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7月23日,被告人梅焱、王岭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的14名被告人涉及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等多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左右,被告人梅焱、王岭军、肖海龙等人辍学后,无所事事,与王成、李帆等十余人跟随谢某、肖某刚等人在临湘市北正街一带混迹,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多起。2007年,因谢某、肖某刚等人逐步退出,被告人王岭军、肖海龙等人一致推选梅焱为“老大”。此后,梅焱以临湘市北正街一带为“据点”,逐渐网罗社会闲散人员、辍学人员等共三十余人,形成以其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王岭军、肖海龙、叶志强、尹钊、黎松、余青松、李中伟、李红坤、沈俊、卢盛超、谭鑫、易品、沈佳伦、王毅军等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采矿、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造成1人重伤、11人轻伤的后果。

临湘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各辩护人进行了阅卷。临湘法院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与审判程序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确定了争议焦点。

庭审期间,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被告人亲属等30余人旁听庭审。该案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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