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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四进宫”不思悔改,男子骗财骗色获刑九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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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方方  发布时间:2020-07-31 15:56: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吴某,曾因连续8次谎称被盗抢而向长沙市各区派出所报案,并骗取派出所民警同情、资助,于2008年12月被长沙市劳动教养1年6个月。因诈骗罪分别于2004年7月、2007年9月、2014年8月20日被平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拘役五个月、有期徒刑五年。出狱后,吴某不思悔改,故技重施,诈骗他人财物443000元。近日被平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2018年9月,吴某化名为“吴A”在微信购物群里添加了刘某的微信,谎称自己开了几家熟食厂,且认识本县领导等可以帮助刘某推销护眼产品,之后与刘某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吴某先后编造公司账户资金被冻结、自己公司员工住院、找领导送礼、请客等理由,从刘某手中累计骗得人民币40余万元。2018年10月,吴某又用化名“吴A”通过电话号码添加了万某的微信,谎称自己是开食品厂的,认识市里领导,可以帮忙协调项目,然后以协调关系给领导送礼、打麻将没钱、公司员工住院需要用钱等理由骗取万某人民币1.3万元。2019年6月至7月期间,吴某再次使用化名“吴A”在微信购物群里添加了洪某的微信后,谎称自己是做熟食、房地产、建材等生意,取得洪某的信任后,在之后的交往过程中,吴某编造了公司出事、工人出事、公司银行卡被冻结等理由骗取了洪某人民币3万余元。吴某成功骗得上述款项共44.3万余元后,全部用于自己的日常开销、赌博等,现无偿还能力。被告人吴某于2019年12月18日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44.3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仍不思悔改,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同时吴某骗取他人的财物,应当退还给被害人。综合以上情节,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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