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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盗窃物品获利43元,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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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思思  发布时间:2020-08-04 14:09: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云溪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蔡某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427日,蔡某骑着自行车、拿着编织袋,来到巴陵石化树脂事业部(06)附近,其将自行车停在路边后,从巴陵石化树脂事业部旁铁门下方处进入,在树脂事业部烧碱车间附近盗窃了一台摆放在路边刚卸下的气动开关球,蔡某将该气动开关球用编织袋装好后骑自行车离开,随后,将盗得的气动开关球以43元的价销售给岳化新市场废品店老板刘某。经云溪区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被盗气动开关球价值人民币5200元。

2020429日,民警在岳化新市场刘某废品店内发现已被拆散的被盗气动开关球并予以扣押。巴陵石化树脂事业部维修该气动开关球花费人民币172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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