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君山法院审结一起婚姻无效纠纷案,当庭判决黄某甲与范某婚姻无效。
四川女子黄某甲于2005年1月与丈夫袁某登记结婚。今年7月,因结婚证遗失,黄某甲在申请补办过程中,得知自己于2006年1月在君山区与范某结婚,不但不能补办结婚证,甚至还涉嫌重婚,而这个范某是黄某甲的堂妹黄某乙的丈夫。黄某甲以黄某乙冒用自己身份与范某登记结婚,导致自己在婚姻登记机构出现重婚为由,向君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其与范某婚姻无效。
经审理查明,黄某乙十多岁外出务工,因年龄小,就冒用了堂姐黄某甲的身份证信息办理了身份证。2006年,黄某乙与范某结婚,就直接使用了冒领的身份证登记了结婚。
法院认为,黄某甲在与丈夫袁某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被其堂妹黄某乙冒用身份证与范某登记结婚,造成黄某甲重婚的法律后果,黄某甲与范某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因此,判决黄某甲与范某的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