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法院为湘阴县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16名职工与公司之间就工伤补偿待遇所达成的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所涉及到的补偿金额达35万余元,解决了二十多年前遗留下的职工工伤维权问题。
湘阴县汽车客运总公司于2018年改制为湘阴县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发现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尤其是部分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多年以来没有得到解决,双方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伤者也没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受伤职工的维权问题一直被搁置。企业改制过程中对于企业职工反映的这类问题引起了改制领导小组的重视,通过湘阴县文星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的多次协调,多名职工方就工伤补偿问题分别与公司达成协议。双方为了固定协议的效力,均同意到湘阴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制度一方面有力地维护了协议的效力,保障了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权利。司法确认制度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节省了司法资源。湘阴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要求,积极与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对接,开展司法确认的法律宣传和工作联动。2019年以来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达620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巨大潜力,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