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19件系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依法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邵某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邵某最终主动联系家人履行了24.1万元偿还义务。
2011年至2012年,邵某以办理分户不动产权属证书为由先后向胡某等19人收取办证费用共计24.1万元,费用收取后,邵某并未为胡某等19人办理分户不动产权属证书。胡某等19人遂诉至湘阴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邵某返还胡某等19人共计24.1万元办证费。判决生效后,邵某并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胡某等19人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邵某依旧不闻不问。执行法官了解到邵某在外经商,有一定的偿还能力,多次打电话联系邵某,但其仍不露面,拒不履行。2020年8月11日清晨,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胡某线索,立即驱车前往,最终在某小区将邵某找到,依法拘传至法院并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措施。
邵某被拘留后,其妻子主动来到法院认识错误,并当场代其丈夫偿还了24.1万元款项,该系列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