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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法院成功调解两起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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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双珏  发布时间:2020-08-21 14:31: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弼时法庭受理了两起被告为同一人的民间借贷纠纷。

2018年,彭某乙为建房向彭某甲借款60000元,后归还10000元。同年,彭某乙为购买铲车向范某借款70000元,已归还部分本金及利息,还欠65000元。因多次催讨彭某乙均未果,彭某甲与范某遂向法院起诉。

受理该两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出借人与借款人均是同村村民,且借款事由均系正当事由,彭某乙曾经积极还款,说明其有还款的意愿,因为近期经济紧张,才导致暂时无法还款。在送达传票时,书记员与彭某乙进行了沟通,其表示承认该两笔借款,并且希望能够与两位原告达成调解,分期偿付。

承办法官立即组织三人进行了一次庭前调解,彭某乙说明了自己的苦衷,2020年上半年因为疫情影响,没有赚到钱,希望原告能多宽限一些时间。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系同村村民,且上半年受疫情影响,生意确实不好做,希望彭某甲与范某能适当宽限一些时日。同时告诉彭某乙,一旦达成调解,如未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两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会影响到他的信誉,作为一个生意人,信誉不好将会使其生意难以开展。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分期还款,目前彭某乙已经履行部分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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