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8点34分,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诉讼服务中心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并暂扣了当事人携带的一把管制刀具。
携带管制刀具的当事人周某系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来法院参加庭审,在过安检时,安检仪显示其包中藏有一疑似刀具物品,经开包检查,为一带齿型刀具。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得知情况后,立即与县公安局派驻警务室民警对周某携带的刀具进行了现场认定,该刀具属管制器具,应予暂扣。经过对周某进行询问核实,周某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并非故意,对其批评教育后,周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自愿接受管制刀具暂扣处理。
今年8月,自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开展警务安全大检査活动以来,岳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认真分析该院警务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迅速查找漏洞,消除隐患,加强警务安全工作。活动期间,该院司法警察认真履行安保职责,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共查处并暂扣了3把刀具,保障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