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陈某与凌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11月,陈某受邀到凌某处帮忙搬运移动气泵,在将气泵从车上搬运下来时,不慎出现意外,气泵从车上倒下将陈某压倒在地,随后被送至医院进行治疗,被确诊为脊柱压缩性骨折。后经过鉴定,陈某已经构成九级伤残,需要进行护理与后续治疗。陈某与凌某针对此事的赔偿问题数次沟通协商,均因双方分歧过大而未果,遂向平江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凌某承担赔偿责任。
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有意愿进行调解,为化解双方矛盾,维护双方权益,且原、被告本是朋友,关系较为亲近,调解既有利于解决纠纷,也便于后续的执行,便在开庭前联合当地司法所一起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因对此次事故的损失,如何进行赔偿等产生分歧,致使调解一度难以进行,最终在承办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讲解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下,并结合情理,晓以利害,细致分析双方在此次事故中的是非得失。最终双方都决定各退一步,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凌某在已经垫付的医疗费之外向陈某赔偿十六万元,陈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凌某也按期如实履行了调解协议,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