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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68岁老汉偷15只鸡获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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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方方  发布时间:2020-09-02 10:55: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胡某因盗窃15只鸡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责令退赔失主2280元。

1952年出生的胡某,曾因盗窃罪于2007510日、200998日、20161110日分别被平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四年、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90120日傍晚,胡某事先踩好点,并于次日凌晨02时许,窜至平江县虹桥镇村民李某农田中的鸡舍里盗窃母鸡11只,公鸡4只,共重80余斤。得手后,胡某将偷来的5只鸡出售,共得赃款400余元,剩下的10只鸡供自己食用。经平江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胡某盗窃的15只鸡价值人民币22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胡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以上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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