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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上“黑名单”太丢脸 被执行人主动现身把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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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沛智  发布时间:2020-09-14 14:30:59 打印 字号: | |

“恳请法官赶紧把我的名字从网上撤下来,太丢脸了,朋友乡亲们都嘲笑我,我愿意还钱”。近日,一名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岳阳市君山区法院偿还了执行款。

湖南某公司与曹某系土地租赁合同关系,租赁期限至2015年12月31号终止,在租赁合同终止前,湖南某公司多次向曹某催交租金并通知不再续租,但曹某未予理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曹某既未与湖南某公司订立续租合同并交纳租金,亦未经许可,占用土地使用权,致使湖南某公司无法将该土地使用权另行出租和交付。期间湖南某公司曾多次通知曹某归还土地使用权并支付租金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曹某向湖南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租金加利息等共计78067元。判决生效后,曹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湖南某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其个人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发现其银行卡上有存款,成功扣划35512.37元,尚有42554.63元未执行到位,另查询到曹某名下无车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6月22日,该院对曹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同时拟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措施,但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未能执行到位。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两个月后,曹某主动现身于君山法院,表示认识到自己不履行义务的错误,愿意主动偿还欠款,但最近手头紧张,无能力全部履行,希望法院能够从中调解。执行法官核实后,发现曹某确实没有足额履行的能力,遂组织曹某和湖南某公司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达成了和解协议,湖南某公司同意免除曹某利息等费用,曹某只需向湖南某公司一次性还清剩余租金23554.63元。几天后,曹某将钱交到君山法院由法院将款项转交到了湖南某公司手中。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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