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嗲给审监一庭送来锦旗
“ 感谢乔法官,帮我们家解决了一件大事,我们跟儿子的关系有了很大的改善! ”近日,古稀之年的彭嗲颤颤巍巍地来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调解合理 秉公办案”的锦旗交到了审监一庭法官助理乔宝全的手上,对他妥善化解了一起家庭赡养纠纷表示感谢。
刘娭毑在年轻时离异后带着儿子彭某辉,与彭嗲组建了新家庭,二老共同生育一儿子彭某明。彭嗲与刘娭毑于1988年自建一幢两层的房屋,国土证登记使用权人为彭嗲。后因多种原因,该房产的国土证使用者名称涂改成了彭某辉。尔后,彭某辉与彭嗲、刘娭毑关于抚养费和房产权属等问题产生了家庭矛盾,经当地司法所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房产归彭某辉、彭某明所有,兄弟两人一人一半,彭嗲和刘娭毑享有居住权,彭某辉每月支付赡养费。协议签订后,彭某辉一直按照协议履行,但双方的矛盾并未完全化解,最终在2018年,彭嗲和刘娭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一审法院支持了彭嗲的诉讼请求,彭某辉不服一审判决,于是向岳阳中院提起上诉。
审监一庭合议庭接到此案后,根据已有的证据,认为虽然涉案房屋的房产证记载所有权人为彭某辉,但实际权利人为彭嗲,故彭嗲的诉求应该得到支持。但在后来,双方在司法所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分割,因此在该协议未被撤销或被认定无效之前,彭嗲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因此驳回了彭嗲的诉讼请求,支持了彭某辉的上诉请求。
彭嗲与彭某辉的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已经审结,但双方的矛盾并未因此化解。为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合议庭决定让法官助理乔宝全登门释法说理。
乔宝全先后三次分别前往彭嗲和彭某辉的住所地。“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钱财乃身外之物,子女孝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乔宝全从情理法理出发,逐渐解开了双方的心结。在第四次上门做工作时,双方重新就房屋的产权分割进行了明确,并适当提高了二老的赡养费,细化了二老的生活开支和医疗开支等事项的分配,既让二老余生无后顾之忧,又打消了彭某辉对于房产的顾虑,双方几十年的积怨就此化解。
协议达成数月后,乔宝全再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回访。彭嗲开心地说:“现在,我们老两口跟儿子的关系有很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