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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偷盗价值6500元物品后当废品卖掉  女子获刑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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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育  发布时间:2020-09-27 15:36: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雷某犯盗窃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月3日,李某从岳阳花6500元购买了十多捆共板风管卡条半成品存放在工地工棚的门口。3月26日,雷某驾驶三轮摩托车经过工地时,发现无人看守,便将风管卡条装到自己三轮车上,以单价8毛钱一斤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获得赃款860元。经鉴定,被盗共板风管卡条价值为6500元。

案发后,雷某于2020年5月18日向临湘市公安局投案,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65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某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雷某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雷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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