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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警惕天上掉下的“抽奖卡”  这场骗局的实施者因诈骗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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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浣莲  发布时间:2020-09-27 15:39:38 打印 字号: | |

捡到的“抽奖卡”刮开后发现中奖30万,令人心潮澎湃。但是,这个却是引人上钩的一场骗局。日前,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毛某诈骗一案,并以被告人毛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判处罚金,责令退还犯罪所得。

2018年3月,毛某与昌某等(均已判处)商量策划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设计诈骗流程,印制虚假公司“抽奖卡”,找人在多地进行散布,每一份散布4张虚假公司“抽奖卡”,其中有一张刮开后显示中奖二等奖,奖金为30万元。同时准备作案工具手机、手机卡、银行卡、在114黄页上植入虚假的“公证处”电话,并纠集昌某、程某等六人(均已判处)参与电信网络诈骗。

该诈骗团伙进行了严密的分工,有人冒充虚假公司的前台接听“兑奖热线”,要求捡到虚假“抽奖卡”并来电咨询的人将姓名、身份证号码、中奖卡上的密码发送短信至为诈骗事先准备的手机卡上;再由人冒充“兑奖中心”工作人员主动打电话给以上人员,诱使其将姓名、手机号码、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卡账号发送短信至指定的手机卡上;再进一步诱使,谎称公司已将“奖金”交由“邮政银行”办理手续,要其拨打虚假的“邮政银行”电话号码(实为诈骗犯罪事先设定)查询“奖金”是否到账,并由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对其谎称还需交6000元“公证费”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告诉其可以拨打114查询当地“公证处”电话号码进行“求证”(实际上系已经植入的虚假“公证处”电话号码),再由人冒充“公证处”工作人员交叉接听电话进一步诱骗其交6000元公证费;如若被害人未意识到被骗的仍继续打电话至公司咨询,由毛某或者他人交叉接听电话,以需交3万元“个人所得税”、1万元或2万元的“保证金”为由继续诱骗被害人钱款。

毛某一伙以上述该种方式在岳阳市经开区骗得被害人丁某6000元、在平江县骗得被害人王某56000元、在四川省成都市工业园区骗得被害人庞某6000元。到案后,该诈骗团伙退赔了被害人丁某、王某的全部损失,两名被害人对该诈骗团伙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伙同他人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组成较固定的犯罪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68000元,属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属共同犯罪,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被告人毛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毛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可对其从宽处理;案发后该诈骗团伙主动退赔了被害人丁某、王某的损失,取得了谅解,依法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未退赔被害人的财物,应责令退赔。综合上述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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