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带了女友回家,本该是欢天喜地的一件事。谁料,女友却打起了骗“未来婆婆”钱财的主意。日前,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诈骗一案,并以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判处罚金,责令退还犯罪所得11.5万元。
2019年9月份,刘某通过某交友软件与方某认识,两人交往并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之后,方某将刘某带至自己家中与父母见面,见面后刘某向被害人祝某(方某的母亲)称自己是长沙人,并谎称自己在长沙市有房产,在长沙经营了一家名为“芳香世家”的美容店,自己父母是做工程的等虚假信息,取得了被害人祝某的信任。刘某从祝某家离开回长沙后,其通过微信与被害人祝某保持联系。2019年9月15日至9月21日期间,刘某先后向被害人祝某谎称自己要全款买车、给车进保险、美容店进货、消除车辆违章等需要钱款,多次从被害人祝某手中骗取钱款,共计111500元。刘某骗取钱款后,将上述钱款全部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到案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本案被告人刘某的违法所得115000元,应当责令被告人退赔给被害人。综合上述情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