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刘某被拘留)
近日,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刘某从严某处进购一批大米用于经营,因刘某资金困难,结算时出具欠条表示米款于2019年6月之前付清,期限到后,刘某一直未兑现付款承诺。几经追讨无果,严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明确刘某须于2019年12月前偿还严某8万元米款。签订和解协议后,刘某仍然未向严某付一分钱,无奈之下,严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出财产报告令等措施,多次联系刘某做思想工作,刘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始终不还钱。鉴于刘某态度恶劣,为了达到惩戒效果,执行干警遂决定对其实施拘留措施。
在法院对刘某司法拘留后,刘某的哥哥做担保主动与严某协商,就还款方式达成约定,而刘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积极履行义务,因此,严某提交了关于解除刘某司法拘留的申请。君山法院鉴于刘某认错态度良好,且能积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刘某的司法拘留,事后刘某立即将欠款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