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虽然终本,但执行仍在继续。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有力打击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维护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据承办法官介绍,周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好友罗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周某拖延拒不偿还欠款,罗某催要无果,遂起诉至湘阴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周某偿还罗某借款5万元及相应利息。后因周某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罗某于2018年4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对周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进行多次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无法联系被执行人。又没钱,又找不到人,万般无奈,承办法官在罗某的同意下,只能依法裁定终结该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并将周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2020年9月25日,罗某得知周某已从外地回到湘阴县住,就第一时间前往执行局报告线索。执行法官迅速调集人员前往目的地,最终成功将周某依法传唤至法院。在执行局接待室,承办法官督促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让其主动履行义务,并向其阐明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但周某依旧我行我素,即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湘阴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