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失信被执行人现场
10月9日,云溪法院执行局成功拘留一名失信被执行人。
2013年5月之前,胡某承诺支付高息向黄某波借现金50000元。多次催讨无果后,经黄某波女儿黄某秀提议,黄某波承诺只要胡某还本金,不要其支付利息。2019年9月14日,黄某波的女儿黄某秀找到胡某家中,胡某向其重新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黄某波现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胡某在“借款人”处签名、捺印,并备注:身份证43060319XXXXX2012。胡某将自己原先出具的欠条予以收回。
2020年5月2日,云溪法院判决胡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黄某波借款人民币50000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胡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黄某波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胡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拒绝申报财产信息,法院决定对于强制执行,对胡某下达了拘留决定书,10月9日节后第一天,对失信被执行人胡某采取了拘留措施,目前案子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