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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盗窃又抢劫  三男子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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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双  发布时间:2020-10-21 15:23: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盗窃案,依法判处三被告人三年二个月到三年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陈某某、吴某某、张某某伙同张某(16岁,另案处理)等人在平江县县城,多次采取用鹰嘴钳剪断门锁等方式,共计盗窃作案12晚25家店铺,盗得有香烟、手机、现金等物,共计价值人民币一万六千八百余元。其中,被告人陈某某参与了全部盗窃作案,被告人吴某某参与了8晚14次盗窃作案,价值人民币九千七百余元;被告人张某某参与了3晚7次盗窃作案,价值人民币六千九百余元。

2020年1月1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吴某某、张某某窜至平江县城关镇一家饭店,以采取用鹰嘴钳剪断门锁的方式进入饭店内,在该饭店的吧台实施盗窃,后被被害人朱某某发现,被告人陈某某、吴某某、张某某手持白酒瓶进行威胁抵抗,期间,被告人吴某某手持两瓶白酒将被害人朱某某的头部打伤,被告人陈某某手持白酒朝被害人朱某某扔去。之后被告人吴某某趁机逃离现场,被告人陈某某、张某某被当场抓获。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朱某某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吴某某、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在盗窃被发现后,三被告人为抗拒抓捕持酒瓶砸伤他人致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盗窃罪,应予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三被告人一人犯两罪,属数罪并罚;本案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属主犯,应当对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负责。到案后,三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在检察机关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鉴于以上情节,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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