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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华容)男子持枪打野兔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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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敏  发布时间:2020-10-27 15:42:13 打印 字号: | |

本报长沙讯 岳阳华容一男子持单管猎枪在农田里打野兔,还没过嘴瘾就先进了牢房。近日,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一年;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拘役四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5月25日晚,被告人白某从家中拿出一只大约五年前在网上购买的单管猎枪及子弹,邀请朋友陈某、金某驾车来到华容县某镇农田里射杀了一只野兔(系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华南兔)。后被赶来的公安民警口头传唤到案,并当场扣押猎枪一支、子弹17发。经鉴定,该枪形物为以火药发射为动力的自制单管猎枪,认定为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分别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罪。被告人白某一人犯二罪,适用数罪并罚。被告人白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记者周凌如通讯员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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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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