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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离婚后不尽抚养义务  残疾儿童诉请生父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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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芳  发布时间:2020-11-05 11:30:18 打印 字号: | |

父母离婚后,父亲未按约支付抚养费给孩子,孤独症儿童诉请父亲支付抚养费获支持。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

2017年,李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共同之女王小某由李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教育费1000元直至成年。但两人离婚至今,王某没有支付分文抚养费,也从未探望过孩子。李某迫于独自抚养小孩的经济压力,只好一边打工,一边带小孩,王小某则一直不爱与人交流,直到今年,4岁的王小某仍然不能完成基本的称呼性发音,2020年3月,经医院诊断,王小某患有儿童孤独症,为多重残疾人。因为李某无法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王小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抚养费。

该院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王小某尚未成年,不能独立生活,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双方的离婚协议已经明确约定,由王某每月支付抚养教育费1000元,且王小某现在患有疾病,尚需治疗,不仅需要父亲物质上的支持,更加需要精神上的陪伴和关心,故王小某的诉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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