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离了一起离婚案件。
江某与黄某于2014年在外务工时相识并结婚。2016年7月江某生育儿子后外出长沙某娱乐场所打工,其丈夫黄某外出广东从事装修工作。江某在娱乐场所务工期间结识了一些吸毒人员,听说贩卖毒品轻松并且来钱快,便走上了贩毒这一条不归之路。不久江某因贩卖毒品被警方抓获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目前一直在某监狱服刑。
2020年8月,黄某向平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江某离婚。法院受理此案后,及时将相关诉讼材料寄送至江某服刑所在的监狱。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将法庭“搬进”监狱,在管教狱警的见证下充分保障了江某的诉讼权利。虽然已经服刑三年多,江某对与黄某的婚姻仍旧抱有一丝幻想,希望黄某能够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解释之所以走上贩毒这条不归路是为了改善家庭经济条件。对于江某的辩解黄某不置可否,坚决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因贩毒被判处长期徒刑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共同之子由黄某抚养。
法官说法:贩毒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一种罪行。经济困难、生活压力等因素都不是走向贩毒这条违法犯罪的理由和借口。一旦走向这条不归之路,不仅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也会给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