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又来了”说这话的女士自称黄某,这是黄某第二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其丈夫李某常年在外杳无音讯,留下子女让她一人负担。
经了解,黄某和李某于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12年成婚,婚后育有一女。婚后双方一起前往广东务工,期间一家三口生活虽不富裕但也温馨和谐。但随着婚后生活日趋平淡,三口小家被现实的柴米油盐和衣食住行所围绕,双方多次爆发争吵,隐藏在深层次的家庭观念以及性格矛盾也日渐显露,到达难以调和的地步,于2015年起双方决定分开务工。2020年年初黄某在多次与李某联系无果后,无奈向平江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承办法官认为双方由于分居两地,联系不够紧密,但仍有相互关爱之心,感情并未破裂,不准予离婚,希望双方后续可以加强联络,经营好婚姻家庭。半年后,因李某再次无故失去音讯,黄某决心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办理过程中,李某一直消极对待自己的婚姻,并且无故缺席庭审。了解相关情况后,法官先对黄某进行了耐心劝导,希望能够挽救这段婚姻。但黄某离婚的决心坚定,且双方确实长期分居,没有联系,形同陌生人。经审理,法官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达到离婚的条件,故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同时考虑到子女一直跟随黄某生活,本着利于子女成长、不改变子女成长环境的角度考虑,故判决共同之女由黄某抚养,黄某在庭审中自愿表示,愿意单独承担子女抚养费,不违反法律规定,该请求也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