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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拒不执行 民事纠纷升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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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贝  发布时间:2020-12-07 15:54:46 打印 字号: | |

只因自己的一意孤行,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近日,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院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郑某依法被判处拘役

源系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民事案件。2015年8月,该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郑某支付原告40000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郑某未实际履行。原告于2017年9月向该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报》公告向被执行人郑某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仍然得不到答复。2018年4月,该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郑某仍未履行。该院经过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流水往来,遂于2020年4月依法恢复执行,再次以短信的方式将执行文书及报告财产令送达给郑某,责令其在三日内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被执行人郑某既不报告财产也未履行还款义务,该院对其作出罚款决定,并送达《罚款决定书》,但此后郑某仍拒不执行。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数倍资金可履行但未履行。2020年9月,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被执行人郑某主动自首。庭审中,郑某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该院根据上述情节及郑某到案后积极履行判决、裁定内容等情况,依法作出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的判决。

    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妨害执行、擅自转移财产、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等行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底线不可挑战,奉劝被执行人有能力请及时履行。屈原法院将加大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对规避执行、妨害执行、蔑视执行等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零容忍”。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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