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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男子盗刷前女友银行卡数千元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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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双  发布时间:2020-12-10 11:20:25 打印 字号: | |

男子分手后,却与前女友的银行卡“藕断丝连”,私自从前女友的银行卡上盗刷走九千余元。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徐某某退赔被害人何某某损失。

徐某某与何某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何某某用自己的身份证给徐某某办过手机号使用,徐某某使用此手机号申请了微信号,后双方分了手。2019年6月3日,徐某某通过微信联系何某某,谎称要还何某某欠款200元,要何某某提供本人的电话号码和银行卡。何某某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卡号提供给徐某某,徐某某使用微信绑定了何某某提供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在绑定过程中,徐某某仍以需要还钱的理由骗取了何某某手机上收到的用于绑定该银行卡的验证码。绑卡成功后,徐某某先后八次以微信充值的方式从何某某的邮政储蓄银行卡中转账共计9950元到自己使用的微信中,后徐某某又以扫二维码收付款的方式从微信中转账9950元到其用本人身份信息绑定的微信中,徐某某将从何某某处骗取的9950元用于自己还债和个人开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以骗取的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从轻处罚。鉴于以上情节,平江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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