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一行三人来到平江县三市镇黄金村,对一起离婚纠纷进行开庭审理。
因被告罹患癌症,身体状况不佳,自行前往离家十余公里的安定人民法庭参与诉讼困难重重。且该案系离婚纠纷,原、被告双方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通过巡回审判,能够更好的深入群众,化解矛盾。于是该案的承办法官决定将开庭地点设在原、被告的家中。拉起横幅,挂好国徽,搬来原告家里的木桌,放上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的牌子,再加上几把椅子,一个简单而又不失庄重的巡回法庭就组成了。下午四时许,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案件准时开庭。
近年来,平江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法官巡回办案,上门服务,把法庭搬到农村、搬进大山深处、搬进当事人的家中,当事人不用来回奔波,案件就地解决,既有利于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又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