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有时候为争一口气近邻差点变仇人。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促进了邻里和谐,有效带动社会风气向好。
张军、张浩(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系兄弟,均属路口铺的村民,与邓宇房屋相邻。邓宇称张军、张浩越过分界水沟侵占其宅基地擅自建设杂屋,并在房屋改造时擅自降低其仓库肩墙旁的水沟,将仓库水沟出口堵死,导致房屋积水严重,影响了其人身财产安全,双方发生了纠纷且积怨已深。所在村的村干部及当地司法所多次组织协调,但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邓宇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军、张浩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临湘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人员现场勘查,并会同当地司法所参与调解,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找出矛盾焦点。然而双方当事人因积怨已久,矛盾突出,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后,为避免矛盾升级,承办法官本着促进邻里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双方的矛盾焦点突破,耐心细致疏导原、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解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两次现场调解,法官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将抵至原告肩墙的屋檐瓦片移开,恢复水沟流通,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至此,长达多年的邻里纠纷圆满解决。
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邻里关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一个微笑,一句问候,都传递着相互的尊重,体现的是一种和谐,邻里之间应该和睦相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