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孙子云)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易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已婚、未曾出国出境且无能力为他人办理出国出境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易某通过对自身进行包装、美化,对身边朋友谎称自己是美国哈佛大学毕业的“海归”。
2019年4月,易某骗取了3名家长的信任,3人均将孩子委托给易某进行课外辅导。易某谎称自己是岳阳市某基金会负责人,可以带孩子到国外参观学习,后提出要收取为孩子办理出国证件等费用每人4500元。同年5月27日,上述3名家长向易某交付了费用,共计1.35万元后,易某 失联。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易某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易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综合被告人易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结合社区矫正评估结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链接地址: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