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约定协议
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你好,请问你在法院吗?我和申请人现在过来处理我们的案子,我们已经协商好了!”2020年12月22日,冬至刚过,天气越来越冷了,而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接待室却是热火朝天。
“我和何某、李某的案件我们已经协商好了,何某已经向我支付了9万多了,剩下的5万元如果他们在六个月内向我付清的话,我利息都可以不要他们的了!”申请人张某对我说到。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何某是被执行人李某的担保人,同时也是李某的侄子。第一次见到何某的时候,我正在联系拖车将他名下的车辆进行扣押。何某诧异的问我:“你这是在做什么?”我将执行依据的判决文书拿给何某观看的时候,何某却说:“又不是我借的钱,凭什么执行我,你们应该去执行李某。”我耐心的对何某解释:“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需承担还款责任。我们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后车辆将会拍卖,希望你可以处理好你们三人之间的事情。”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随后我将执行笔录写好,记录下双方约定的协议,待张某和何某签完字后,我拨通了李某的电话,告诉了他们之间约定的协议,这时从未露面的李某声音哽咽了:“我对不起我侄子。”我转头看向何某,何某叹了一口气,面上又浮现了笑容,对着手机说道:“算了,都是一家人。”
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我只能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而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却只能靠当事人自己去维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