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9月18日,袁某向湖南某贷款公司申请小额贷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订立后,公司将借款汇入袁某账户。袁某领取借款后,按照约定偿还了5个月的借款本息后,再未按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判决后,因袁某未能按期履行义务,该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联系袁某,告知其有还款的义务,如果不还款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袁某接到相关执行文书后,并不在意,多次扬言就算不还钱,法院也不敢把人怎么样,对法院的传唤置若罔闻。
面对袁某恶劣的态度,执行法官遂决定在执行攻坚行动中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接到拘留决定书的袁某这下彻底慌了神,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沉默不言。在执行法官将其准备送检后拘留时,袁某家人急匆匆的赶来,对袁某的态度和行为进行了训斥,并支付了执行款,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