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3月,未成年人刘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将王某撞伤,事故发生后,刘某驾车离开现场,后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为刘某全责,事故发生后,由于刘某逃逸以及双方争议较大,多次调解无果,于是王某向刘某及其父母提起诉讼,平江法院判决由刘某父母向王某赔偿人身损害十余万元,判决书生效之后,刘某父母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与双方律师取得沟通,了解到双方对于本案的基本想法,另外调查发现刘某父母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刘某父母人常年在外打工,与刘某父母联系后表示最多只能拿出几万元,执行干警告知刘某父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的后果后,刘某父母希望法院能够组织进行一次调解。执行干警立马与王某联系,但是王某由于事故发生时刘某逃逸,不愿再与刘某父母调解,执行干警告知其利弊关系,积极沟通,最终王某表示愿意参与调解。2020年12月底,双方在平江法院执行局接待室达成和解,约定刘某父母向王某一共赔偿人民币95000元,在和解当日刘某家属向王某支付50000元,余下45000元于2021年中秋节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