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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法院敲响适用民法典“第一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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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危俊洁  发布时间:2021-01-18 16:05:47 打印 字号: | |

1月12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依法判决准许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离婚,敲响了华容法院适用民法典的“第一槌”。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与王某依法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刘某、王某均同意离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为精准适用民法典,华容法院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民法典》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依法履职能力。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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