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超载并非小事,造成事故将不堪设想。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客运汽车严重超载案件,对被告人陈某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0年10月1日上午10时许,陈某驾驶一辆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9人,实载32人(含3名幼儿),由本县天岳汽车站出发前往三阳乡对坪村,当行驶至三阳乡某路段路口处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2020年10月22日,陈某因此事被平江县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在道路上驾驶中型载客汽车从事旅客运输,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属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陈某因本案被行政罚款两千元,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应当折抵罚金。综合以上情节,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