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平江县人民法院栗山法庭在安保工作中,成功处置了一起因离婚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
杨某、艾某经人介绍相识,2007年生育共同之女杨某甲,2009年登记结婚,2009年11月30日生育共同之子杨某乙。2017年至2019年,艾某三次向平江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杨某答辩称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该院判令不准许双方离婚。2020年9月1日,杨某再次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因艾某与杨某对婚姻持续期间的财产债权均锱铢必较,毫不退步,在之前的离婚案中双方均对各自掌握的财产讳莫如深,不配合法院调查,故未对两人的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处理。2021年1月,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处理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对共同财产车辆一辆进行了保全。
在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处理的开庭之日,杨某携带菜刀来到法院,该院栗山法庭协警在进行安保检查时,发现了杨某上衣内置口袋里的菜刀,协警当场没收后,迅速将杨某带至处置室予以批评教育。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在法官、书记员、协警全程监管下,双方当事人配合开完庭并参与了调解。
在处置该起突发事件中,平江法院栗山法庭安保措施得当、处置及时,有效平息了该事件进一步恶化,保护了当事人和干警的人身安全。据悉,该院为各人民法庭配备了1名协警,配足安保设施设备,人员进出做到逢进必检、逢疑必查、应检必检,确保人民法庭安保工作24小时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