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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汨罗)法院预留5年租金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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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巢烨 王凤鸣  发布时间:2021-03-17 10:17:18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巢烨 王凤鸣)“没想到执行法官如此温情,想的这么周到,我们一定会及时腾空并交付房屋。”日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在唯一住房被司法拍卖后,收到了汨罗市人民法院为其争取的5年租金。

  郭某某与黄某某系夫妻,因资金周转需要,两人多次向多人借款,共计欠下60余万元欠款。借款人彭某某等分别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郭某某、黄某某仍未能支付欠款,彭某某等分别向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郭某某、黄某某除居住的房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通过执行干警多次耐心释法说理,两人表示愿意将房屋拍卖用于欠款的偿付。

  今年2月,竞拍人梁某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考虑到案件所拍卖房屋是被执行人郭某某、黄某某的唯一住房,且郭某某已中风身体不便,合议庭合议后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参考当地房屋月租金均价,为被执行人预留了5年租金保障费用。

  收到租金保障费用后,被执行人感谢不已,主动向执行干警腾空并交付了房屋。

  炎陵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全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本报讯(通讯员 尹志红)近日,炎陵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株洲市评优评先中,获得“全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2013年以来,炎陵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前身公诉科,已连续5年被授予 先进集体。2020年内设机构改革,如今的第一检察部由原来的公诉科、侦监科共4名女干警、5名女书记员组成。在办案人力资源短缺的情况下,第一检察部干警爱岗敬业,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征途上,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用行动真正诠释出“巾帼文明岗”的灵魂所在,在近几年工作中,第一检察部干警多次获得“全市优秀干警”“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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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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