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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辛苦运沙款项反被拖欠 法院依法责令“限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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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凌峰  发布时间:2021-03-17 10:29: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三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丰某某、何某某、罗某某均从事沙石运输工作。2019年,陈某某因自家建房需要,要丰某某、何某某、罗某某运输沙石至陈某某建房处。经结算,陈某某仅支付了部分运输款,还有部分款项未支付。经丰某某等三人催讨,陈某某分别向三人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到期后,陈某某仍未还款,故丰某某、何某某、罗某某分别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某偿还欠款。

法院受理三人分别起诉陈某某的案件后,发现这三起案件的标的额虽不大,但都是丰某某等三人起早贪黑运输沙石赚的辛苦钱。法院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出发,将三起案件安排在同日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又多次与陈某某联系,希望能够进行调解,尽快解决纷争,然而陈某某并不配合。为更好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

法院认为,虽然丰某某、何某某、罗某某与陈某某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运输合同,但是已形成了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丰某某等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陈某某承诺在期限内付款,但未按照约定付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陈某某依法应当付款。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丰某某、何某某、罗某某支付运输款。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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