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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出售银行卡,一男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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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锦  发布时间:2021-03-22 16:27:55 打印 字号: | |

你知道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账户(卡)的行为涉嫌犯罪吗?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出售银行卡的刑事案件,余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6月,在网上结识吴(另案处理)后,吴告诉将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可从中获利明知他人可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将本人名下2张银行卡以及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卡出售给吴供他人使用。后该银行卡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支付结算2020年7月17日至18日,余某的两张银行卡内流水达50余万元。案发后,余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余某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余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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