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平江)男子家暴致妻轻伤获刑一年
分享到:
作者:艾方方  发布时间:2021-03-22 16:35: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家庭暴力案件,男子陈某殴打妻子致其轻伤,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陈某与被害人方某系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证),陈某于1989年成为方某家的上门女婿,两人育有三个子女。2020年8月下旬,方某因其父亲过世从广东省回到家中,陈某要求方某不要再去广东务工。2020年8月29日凌晨2时许,陈某再次提出不要方某再去广东务工,但方某仍不同意,陈某遂将方某从床上拖到地上,用脚朝其背上和腹部踢了几脚,再用房间中的铁锤朝方某的头部砸了两下,后被两人的子女拉开。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方某右侧第10.11.12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实施家庭暴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陈某到案后有坦白、认罪认罚,被害人方某及其子女表示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情节,平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夫妻之间,本应好好沟通交流,因一时冲动而酿成血的教训,家庭并不是暴力的法外之地,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必然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责任编辑:杨子旋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