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在执行干警查封了并准备拍卖被执行人袁某的一套房产后,被执行人袁某终于一次性履行了13万元案款。
2019年11月,袁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熊某借款15万元,约定了利息并出具了借条。后袁某仅偿还了5万元借款,剩余10万元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熊某无奈之下遂诉湘阴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袁某偿还熊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判决文书生效后,由于袁某未按照判决文书履行,熊某向湘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袁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但被执行人还是拒不履行。
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袁某账户无可供执行的存款,但查到其名下有一套房产。执行干警随即查封了袁某的这套房产,并迅速组织对房产进行评估,后转入拍卖程序进行拍卖。
被执行人袁某看到房产即将被司法拍卖才着了急,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请求与申请人和解。最终,袁某一次性将1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3万元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内,案件就此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