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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临湘法院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7名伤者一次性拿到赔偿款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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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伦明  发布时间:2021-04-01 11:51:48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让我拿到了交通事故赔偿款,让我了却这个心结哈。”在临湘市人民法院法官接待室,66岁的张大妈紧紧握住姚美娥法官的手说道。就在刚刚,她在收条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2018年6月22日,丁某某驾驶的小汽车与对向直行的由刘某某驾驶的普通型客车相撞,造成驾驶人丁某某、刘某某和乘坐人张大妈等7名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大队认定,丁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7名乘客不负责任。后因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7名受伤乘客将丁、刘两人诉至临湘法院。

因系同一起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案件,临湘法院受理后,将7件案件分给同一承办法官。姚美娥法官仔细阅卷后发现,该起事故发生在2018年,当事人双方赔偿协商一年多都未达成一致意见。她立即联系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因涉案车辆均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她先与保险公司代理人进行沟通,确定伤者损失和赔偿范围。之后她一一与7名乘客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同时,姚美娥法官积极做丁某、刘某2名车主的思想工作,考虑到伤者多为老年人,提出在保险赔付的范围之外,由他们对伤者再进行适当补偿。通过多轮调解,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作出调解书予以确认。保险公司与2名车主立即履行了义务,7名伤者一次性拿到了赔偿款70余万元。

近年来,临湘法院坚持司法为民,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开通绿色渠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优先立案和优先审理的“三快两优先”原则,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诺言,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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