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群众关切的小事做起,从落地见影的实事办起。今年来,岳阳中院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不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推进“为民”院训理念在审判执行生动、全面实践。近日,记者走进岳阳中院,了解“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故事。
细心关怀 高效办案
3月18日下午1点半,一辆救护车开进了岳阳中院审判庭大楼前。正在做庭前准备的民三庭庭长李琛被告知,原定下午2点调查的案件当事人江某自己来参加调查了,而江某的情况有些特殊。
21年前,未满18岁的江某驾驶摩托车与苏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相撞致残疾。双方亲友在当地村组和司法所的主持下达成协议,由苏某一次性赔偿江某5.6万元,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2020年,江某重新对自己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进行了司法鉴定,认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某继续履行赔偿义务。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依据当年的相关法律,调解协议确定的赔偿年限为20年,遂据江某目前身体状况及司法惯例,酌定按5年赔偿年限计算江某的损失,判决苏某赔偿后续损失23.5万余元。苏某不服,提出上诉。
案件二审当日,高位截瘫的江某哽咽着说:“那起事故彻底颠覆了我的人生。”江某母亲哭诉:当年小江出院后多次绝食自杀,如今她和老伴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担心起孩子的将来。李琛安抚众人情绪后,将调查场地从3楼换到了1楼,方便小江参与调查。法庭调查正式开始后,双方情绪激动,针锋相对。李琛疏导当事人情绪,维持调查秩序。调查结束后,她组织双方多轮调解,终因差距太大未能成功。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你们是好人、也有水平,既然调解不成,我就只有一个愿望:尽快判决。”细雨中,李琛安排工作人员帮助江某上车,他的话语烙在了李琛心头。接下来的几天,她与同事合议后,连轴加班拟写文书。
一周后,判决书送达至双方当事人,维持原判。
“一对一”联系 积极帮助困难群众
3月22日,岳阳市螺丝港社区某居民楼内,小贝(化名)外婆站在楼道口连声致谢。
今年5岁的小贝是一名脑瘫患儿,父母离异后,跟着母亲、外婆生活,家中开支依靠母亲打零工的微薄收入。除了社区居委会的格外关照,小贝家还有着一个特殊的“亲戚”——岳阳中院政治部党支部。作为“双联双进”结对户,这天,法院干警再次上门了解小贝一家的生活状况,并送去了生活物资。
据了解,自“双联双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以来,岳阳中院已有10个党支部与联点社区40户居民建立“一对一”联系,定期上门走访,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在对“双联”单位——花板桥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帮扶工作中,法院依托审判职能,为企业的存续发展廓清了法律迷雾。该公司原主要从事八字门蔬菜批发市场和花板桥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近年来,公司面临设施老化、资金短缺、经营困难、改制受阻等诸多问题,生存困难。
日前,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光辉专门上门调研。了解情况后,具有多年民商事审判经验的他立即提出专业建议。该公司负责人听后频频点头,表示会让改制沿着法治轨道继续推进。
延伸职能 送“法治春风”
3月初的大地,绿意盎然。结合学雷锋志愿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岳阳中院30余名青年干警志愿者来到了精准脱贫联点村组——岳阳县毛田镇卢塅村,为这个小山村送去“法治春风”。
当天,志愿者们前往卢塅村敬老院及贫困家庭,与当地的孤寡、贫困老人拉家常,并为老人们送上牛奶、水果等慰问品。另外,志愿者还向乡镇干部赠阅了《民法典》等法律书籍,土房庭法官王延红还结合大量案例,围绕婚姻家庭、套路贷、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权等话题,为村干部和村民讲解了一堂法治课。
“法官为我们村干部讲解民法知识,这还是头一回。她讲的东西,我们都听得懂。”有村干部说。
据悉,今年来,岳阳中院结合志愿服务和主题党日,已先后开展了“守护一江碧水·净滩行动”“十年禁渔·党员先行”“世界水日”《长江保护法》等多轮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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