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婚恋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男子祝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损失149118.7元。
2018年12月,祝某通过他人相亲介绍认识了李某,后祝某就开始追求李某,但一直被李某拒绝。2020年1月26日19时许,祝某得知李某与其他男子相亲后,便从家中拿出一把折叠刀放在身上赶至李某家中。见面后,祝某再次表达对李某的喜欢,但仍遭到李某的拒绝,之后祝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李某的右上腹捅伤,并将李某的奶奶杨某手部划伤。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李某胃窦贯通伤,胰腺贯通伤,胆总管下段横断行胰头十二指肠切除术后,其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被害人杨某右手部多处皮肤裂伤,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祝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祝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因伤造成的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依法应由被告人祝某予以赔偿。综合以上情节,平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