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仪式现场。
4月20日,在江西省九江中院环资庭西海巡回法庭内,一桩盛事见证了长江中下游环资审判司法协作机制的诞生。九江中院、湖南岳阳中院、武汉海事法院、湖北黄石中院、安徽安庆中院、安徽池州中院等来自长江中下游、南北岸四省六地法院的负责人共同签署了《长江中下游环资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该《协议》的签订是四省六地法院深入践行队伍教育整顿要求,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长江自然资源环境保护需求的重要体现,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同发展奠定了基础,标志着长江中下游环境资源跨区域保护工作开启新篇章。
岳阳中院副院长袁小文参加签约仪式。他表示,省有界限、市有界限,长江流域生态资源无界限。岳阳中院将认真落实“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审判职能,进一步擦亮岳阳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品牌,加大与兄弟法院的联络对接,在统一长江中下游环境资源审判理念、裁判尺度、执行模式和流域性保护上作出努力,携手共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司法保护屏障。
当天,袁小文还率该院环资庭等相关同志考察了九江中院环境资源司法教育基地、武宁法院修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同与会其他法院共同交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探讨后段协作对接具体事宜。
据了解,近年来,岳阳中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水”的重要指示,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观,大力推进岳阳生态文明建设。全市法院多个案件被评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3篇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文书评比中获奖,中央、省市多家媒体宣传推介岳阳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