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省高院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有效遏制涉毒品犯罪,4月23日,岳阳楼区法院一审对18件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23名被告人因罪获刑。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我院采用速裁和简易程序,当庭宣判,快速审理一批毒品案件,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六年有期徒刑。
2018年6月,被告人易某某伙同其女友武某某购进毒品60克,并先后向姜某某、罗某某、杨某贩卖毒品51.11克。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毒品、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被告人武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二人系共同犯罪,均系主犯,被告人易某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遂以易某某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四千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武某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本次集中宣判以案说法,旨在加深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特别是新型毒品的出现,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彰显人民法院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风气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