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法官同志,我的货款总算到手了。”唐某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在庭前送达副本的时候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拖欠货款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唐某在安定集镇经营一家超市,陈某于2017年至2020年12月,在唐某超市内赊欠烟、食品等各种货物,共赊欠货款38000元。唐某多次向陈某催讨,陈某拒不偿还,唐某遂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陈某在金矿上班,有固定收入,有偿还能力,多次电话联系陈某未果,遂决定上门到陈某的工作单位送达副本。承办法官在陈某上班的金矿找到陈某后,耐心地向陈某释法析理,做陈某的工作,陈某当即表示愿意还款,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陈某到法庭内当场给付唐某36000元,唐某也自愿放弃要求陈某偿还剩余货款。至此,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为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更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承办法官在承办该起案件时,通过上门送达副本走访的形式,更加深入地了解案情及双方的矛盾纠纷,促使案件得以在庭前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都对法院工作表示满意。